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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 腐败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绥化市纪委监委决定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在全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一)在对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治水决策部署落实方面。对治水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盲目决策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忽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治理、历史遗留水利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等问题。

(二)在对《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方面。不执行、违规执行或选择性执行《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在水库除险加固、河流治理、灌区建设和改造、蓄滞洪区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农田灌渠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建设中违规违法等问题。

(三)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擅自改变规划设计,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拨付、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验收、验收迟缓,维修养护及安全监测不力,工程建设污染环境,“豆腐渣”工程等问题。

(四)在湖泊水库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出让使用权、出让收入私设“小金库”,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吞国有资产,在自然保护区或水库库区内非法采砂、捕捞、开垦耕地和违建等问题。

(五)在监管执法方面。违规设置门槛、行业垄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人为设障、吃拿卡要,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

(六)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0455—12388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反映相关问题。

(二)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52000。

(三)来访举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126号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当面反映问题。

(四)网络举报:登录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反映问题。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化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