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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成事项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和省、市委工作安排,现就市纪委监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26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帮扶和监督工作成果面向社会公示。

帮扶救助方面

  1.帮扶驻肇东市双兴村工作队。我委驻肇东市里木店镇双兴村工作队结合备春耕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实际,帮助11位村民联系在肇东市域内打工务工,帮助58户村民与肇东市兴良农作物种植合作社签订了有机小米种植合作协议,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2.开展帮联小区工作。解决帮扶群众日常生活困难,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认领富鹏二轻小区群众“微心愿”,完成困难群众微心愿7个,为帮联小区捐赠衣物160余件。

  3.对接帮扶北林区兴福乡金林村。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志愿服务具体事项和安排,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自筹资金6000多元,为42户贫困户送去420只鹅雏,为7户五保户送去被褥和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为7名贫困中小学生送去7套学习用品。实施帮扶树苗计划,帮助解决2万余棵树苗。

群众服务方面

  4.监督市农业农村局为养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督促市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养殖技术指导,建立了畜牧技术服务微信群,特邀省级专家驻群指导,录制养殖技术讲座3期,转发农业农村部最新政策2项,举办科普下乡活动1次,远程诊疗生猪患病16例,收集发布养殖技术信息70条、价格行情和市场动态信息50条,发布各类与养殖相关的求购、售卖、用工等信息101条,直接受益养殖户超过190户。

  5.监督市粮食局为受疫情影响的农民销售余粮开展服务。督促粮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帮助农民与企业实现精准对接,实行点对点销售,加快购销进度;对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向省、国家申请延长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截止日期,协调增加政策水稻收购库点,方便农民就近卖粮。2020/2021年度全市粮食收购市场化率达到99%,全市累计收购粮食1172万吨。

  6.监督行政审批中不落实“一次告知”的规定让群众多跑路问题。开展了行政审批效能专项整治,督促市营商环境部门持续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市政务服务中心已有32个部门113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进驻率由去年22%增至97.5%。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出台《绥化市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实施方案》,共梳理出53个“一件事”事项,其中33件可在线上通过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办理。开展服务评价,所有窗口安装叫号系统和“好差评”服务评价设施,对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投入使用以来保持“零差评”。

  7.监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范商户悬挂牌匾审批问题。督促进一步优化商户悬挂牌匾审批环节,完善窗口办事指南,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批时间从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对电脑、手机操作有困难,无法自行在网站中提出申请的办事群众,由窗口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站上传。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已对审批情况开展了3次明察暗访。

  8.监督永安、津河灌区解决农民灌溉用水难问题。对永安、津河两个灌区春季灌溉使用、职工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灌区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骨干工程维修的同时,对农民急需解决的斗渠以下工程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共维修及疏通涵洞、渡槽、渠道等7 处。针对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多、劳动力不足的实际困难,督促水务部门检查灌区使用情况,为农民维修田间工程,对急需解决的斗渠以下渠道清淤500余米,处理农渠损坏渗漏26处,疏通涵洞6处,为春季灌溉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9.做好实名举报控告反馈工作。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对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工作,对469件次实名举报当事人均已按要求反馈相关情况,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

  10.监督“12345”民生热线提升服务能力。督促“12345”市长电话热线升级为“12345民生服务热线”,通过列席办公会议的方式,监督市信访局与联通公司签订市长热线协议事项决策过程。升级后受理范围增容拓展,日受理来电总量提升40%,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11.监督餐饮业噪音扰民治理情况。开展“走流程”2次,督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把解决饮食业噪音扰民问题作为夏秋季重点工作来抓。年初以来,共计接待、受理饮食服务业噪声扰民问题举报309件,已全部办结。通过纠纷调解处理,将好的防治噪音方式方法向其他餐饮企业推荐,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12.监督绥化经开区宝山镇村务公开。督促宝山镇制定完善全年村务公开计划,全镇9个村42个自然屯的村务公开设施修复完善工作实现全覆盖,完成“码上公开”系统设计和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已投入使用。

  13.监督推进诉讼案件审理超期限的整改工作。加大对法院审执工作的流程和监督, 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以听众身份参与旁听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6次, 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裁判文书送达流程9件。督促市法院对审理诉讼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发现3人在办理案件中存在违规超过法定审限未结案件问题, 均已监督完成整改。目前, 全市法院综合结案率达89.17%, 其中诉讼案件结案率达91.39%。

  14.监督市殡仪馆对阴阳先生在殡葬场所搞迷信活动监管缺失的问题。督促加强对市殡葬服务协会的行业监管,督促市殡仪馆整改对阴阳先生在殡仪馆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市民政局在明水县试行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制定印发《绥化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15.监督市区主城区室外水冲式公厕开放使用情况。对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对未开放公厕进行修缮,主城区内38座公厕已全部正常使用。

社会保障方面

  16.监督市总工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通过明察暗访、会议监督、调阅资料、救助人员回访等方式,先后监督检查了市总工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的程序和建档情况、发放医疗救助资金的标准和程序、发放救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调阅相关档案364卷,调阅救助资金使用记录86册,推动医疗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严肃查处发放救助资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

  17.监督违规审批发放残疾证问题。督促市残联对近年来市残疾证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相关制度和资料,加强对下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残疾证收回或吊销。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2次深入市残联进行实地督导,查看残疾证发放有关档案材料。

  18.监督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审计工作。督促市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组,制定详细审计计划,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共审计望奎县、绥棱县、青冈县、庆安县、海伦市医保基金,明水县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和安达市2018年至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有关项目7个,发现多付医疗保险基金等74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件。

  19.监督市低保服务中心低保审批情况。对宝山镇低保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抽取了宝山镇低保对象中58个党员的低保档案,通过详细询问、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收集佐证材料等方式发现7条涉嫌违规违纪线索,其中故意隐瞒家庭货币财产3人;未履行近亲属备案制度,故意隐瞒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村干部2人;故意隐瞒子女信息2人。目前,货币存款超标的3名党员家庭和家庭收入发生变化、超过低保标准的1名村干部近亲属,已被取消低保待遇。对村干部未履行近亲属备案制度,故意隐瞒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和隐瞒子女信息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20.监督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先后5次深入到海伦市、绥棱县和北林区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调取了三个县(市、区)2013年至2021年2月孤儿费发放明细表及2017年至2020年2月临时救助发放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筛查出30余条孤儿费发放疑点数据。对三个县(市、区)孤儿档案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档案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孤儿档案重要信息填报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以及临时救助资金存在审批不严谨的问题,督促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21.监督失业补助金发放情况。对肇东市、安达市、明水县失业补助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提高服务效能,规范行权行为。在肇东市对500名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经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错发、漏发、重发等问题,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责令追缴失业补助金近1万元;推动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清理附加义务,方便群众办事。在安达市随机查验1500余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领材料,督促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补助金,将失业补助金待遇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道路交通方面

  22.监督市交通局查处“百吨王”货车严重超限超载问题。督促交通和公安部门开展严查重处“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执法车辆1100余台次,执法人员4600余人次,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201台次,罚款200余万元,规范了交通秩序。

  23.监督市客运总站所辖三个站点门前车辆乱停放、乱载客等乱象问题。先后开展8次明察暗访,督促交通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黑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在客运站周边从事客运经营行为,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对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进行驱离,对客运站外喊客出租车进行教育,引导长途客运进站下客,对违规运营车辆进行打击,防止客运站周边交通堵塞。

  24.监督国省干道违规设置电子眼问题。采取“走流程”、明察暗访、日常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推进电子眼和区间测速规范设置。检查中发现青望路提醒测速的警示标识被树木遮挡、警示牌模糊不明显,致使一些驾驶人员不能及时发现而超速等问题;兰西县国省干道上4处不符合省交警总队要求的区间测速设备问题;庆安县国省道上2处已废弃电子眼设施未及时拆除问题,均已反馈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整改。

教育医疗方面

  25.监督市教育局整治违规订购教辅资料问题。对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和重点人员进行跟踪调查, 对校长和教师进行提醒谈话共2500多人次,深入城乡中小学进行问卷调查,共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30000多份,查处教师乱订教辅材料问题7起,处理违规教师16人。

  26.监督市级医院患者就医过程中用药比过高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第一医院重点解决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现象,对临床用药、合理检查等重点环节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截至12月15日,市第一医院药占比由去年的42.1%下降为36.2%,其中重点药品使用占比由去年同期的8.6%下降为0.2%,低于国家要求3%的标准。督促在全市开展医务人员收“红包”专项整治,组织全市1万余名医务人员签订拒收红包承诺书,截至11月25日,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拒收、返还“红包”314笔,累计11.6万元;返还至住院押金4.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