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忠实履行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动“都城地”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以理论武装引领实际行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班子召开47次常委会和集体学习会议,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入心入脑。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深入基层搞调研,结合实际,真学真用。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真查真摆。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营商环境建设、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其中,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干部18人。
——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协助市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平均得分同比有较大提升,全市政治生态正在呈加快好转态势。
标本兼治 “三不”一体推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同时,着力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聚焦首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检举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注重发挥各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精准执纪,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672人次,占比达78.7%。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协助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对5名恶意举报行为人追责问责,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严查严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04件,处分3735人,同比分别增长6.2%和6.1%,违纪违法行为当年发生率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追逃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成功劝返国内外逃人员9人。2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或交待问题。
——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章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全年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4份,推动相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警钟长鸣,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编发《案件警示录》、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形式,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树立崇廉拒腐的价值取向。
坚持民有所呼 我必有所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共立案查处2142件2113人,同比分别增长33.5%和44.8%。聚焦低保优抚、危房改造、扶贫资金等方面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冒领、偏亲向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53人。
——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3件407人,严肃查办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赵平和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栾忠山、庆安县公安局政委赵红军等“保护伞”。
——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33个部门对全市4个方面27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教育、卫生健康、水务、民政、住建等部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仅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领域和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就立案221件,处分176人。
立足化风成俗 驰而不息纠四风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着力实现化风成俗。
——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督促提醒、专项检查、大数据筛查、通报曝光等组合式常态化监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4个,处分575人,问题当年发生率同比下降18.4个百分点,收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遏制。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是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出来,通过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措施,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08个,处分711人,通报曝光问题23批次63个。
——大力整顿纪律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时和振兴东北座谈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部署,制定出台了《绥化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并通过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查处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对群众态度恶劣以及参与经营性活动等破坏营商环境案件215件,处理216人,通报曝光问题31批次122个。
磨亮巡察利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巡察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紧紧抓在手上。
——着力实现巡察全覆盖。全市共巡察党组织890个,移交问题线索立案622件,党纪政务处分49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大力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乡(镇)村联动,市县分级巡察了34个乡(镇)和215个村;全市4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部门联动,市县同步对7个部门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820个、问题线索509个。
——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落实,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648个,提出整改建议1200多条。
改革体制机制 推动自身建设高质量发展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市纪委监委主动向市委报告请示工作,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落实“两为主”的工作要求,按规定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查办情况,认真办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听取年度工作报告,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
——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调整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优化职能设置。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乡(镇)监察体制改革,共设立监察专员136人、监察员276人,进一步延伸了监察监督触角。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对照衔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业务管理以及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等工作制度9项,完善了工作流程,实现纪法有机融合、协调贯通。
——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公约(试行)》,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行为规范,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1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