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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怀律己之心、守廉洁之本,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节日是作风建设的“关口”,更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纪律意识的“窗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自觉把节日正风肃纪、纠治“四风”顽疾作为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干部作风动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廉洁提醒、警示教育,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节前廉政教育,精准排查节日廉政风险,提前防范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高频易发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二、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借双节之机违规收粽子、烟酒茶、土特产等实物节礼,杜绝通过快递邮寄、电子红包、购物卡券、虚拟货币等隐形方式隔空送礼、变相收礼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或在单位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聚餐严禁以调研考察、学习培训、公务出差等工作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休闲度假、高消费娱乐等违规活动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宴请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突击花钱或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组织和参与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活动,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严禁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首要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顽疾,聚焦领导干部、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商超酒店、公车平台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违规收送节礼、隐形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等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辖范围内节日风气不正、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电话举报:拨打12388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反映相关问题。

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36号,邮编:152000

网络举报:登录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绥化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中共绥化市纪委办公室    

2026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