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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绥化高质量振兴发展,市纪委监委决定在今年持续深化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政务环境。重点整治审批加码、人为设障、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折腾群众“反复跑”,未落实企业诉求“2110”处理机制(即接诉后2小时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意见、10个工作日内办结);勾结“黑中介”收受好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市场环境。重点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承诺不兑现、擅自毁约违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干扰经营秩序;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借贷放贷、通过“影子公司”谋利等问题。

(三)法治环境。重点整治滥用执法权,搞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多头执法、“人情”执法、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拖不执,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四)亲清政商关系。重点整治靠企吃企,违规接受企业主宴请或旅游,收受礼品礼金,借用钱款、住房、车辆;政商勾连,为企业主谋取不正当利益、索贿受贿;政商交往清而不亲,对企业主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等问题。

(五)其他破坏营商环境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鼓励支持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客观公正真实反映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权和检举控告权,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邮信地址: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126号)

2.来访地址: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绥化市信访局)

3.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

4.举报电话:0455-12388

绥化市纪委监委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