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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强化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或通过物流快递、电子支付、电子礼品卡等隐蔽方式收送节礼;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叶、粽子礼盒、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以值班补助、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商业预付卡等福利;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或在单位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等场所隐蔽违规聚餐;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严禁考察调研期间改变行程、绕道旅游,或用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酒后驾车、参与或组织赌博及封建迷信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节假日期间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多头重复要求提供同类材料,增加基层负担。

二、强化教育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好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把纪律强调到位、要求部署到位。各级“一把手”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严于律己、清廉自守,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绝大多数。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履职、干净担当、积极作为。

三、强化靶向监督,从严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聚焦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操办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力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分析,通过查处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电话举报:0455—12388。

来信举报: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36号,邮编: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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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请到:绥化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中共绥化市纪委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