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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群腐”之弊 护群众之利 绥化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整治“群腐”问题、维护人民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

在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无微不治”


  相比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微腐败”行为感受更为贴切。对于“微腐败”的危害,有人甚至用“猛于虎”来形容。

  “我一平头老百姓本来就没多少钱,办一个林权证还得多给他90块钱。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谢谢你们为我讨回公道啊!”绥化市海伦市共荣镇村民高兴地对纪检监察干部说。

  薛冬明是海伦市共荣镇林业站站长,为了处理林业站发生的车费,他以每本高于规定价格90元的标准为村民办理林权证70本,多收取工本费6300元。最终,薛冬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督促下,多收取工本费全部退还给了村民。

  “使命是方向,问题是导向。纪检监察机关肩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就是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于立辉多次强调。

  社保、低保资金作为群众的“救命钱”,能否及时足额发放是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清退了一批违规领取低保金人员,追缴了一批虚报冒领、重复领取违规违纪发放资金,坚决斩断与民争利、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714个,处理780人。

  “小区里的地痞流氓没有了, 之前被范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承包的物业公司也换了, 物业费每户降了700元, 居住环境也改善了。”谈及这些变化,绥化市北林区润峰园小区的居民老班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从之前的不满到现在的舒心,老班的感受,与我市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整治密切相关。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整治,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绥化范玉、安达范光军、庆安谷春风、望奎宋河等4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处理238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其中“保护伞”62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14件,查处513人,留置1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通过三年来的查处和整治,一大批涉黑涉恶警伞、官伞被铲除,政治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好转。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三资”管理、房地产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展示了维护群众利益、为人民谋福祉的使命担当,彰显了严明纪律、无微不“治”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坚持目标导向

在巩固整治成果中注重“长效常治”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一场持久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暂获小胜不可喜,化风成俗方为期。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居高不下,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等问题82个,公开通报典型案件16起。房地产领域问题信访量从2018年以来持续大幅减少,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今年4月,又部署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回迁难、办证难、讨薪难等问题。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信访问题背后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房地产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2018年,全市启动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成效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53个,处理1422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07批次349个,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市6个贫困县全部如期脱贫摘帽、42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在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

  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监督重点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转移到常态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态度不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长效常治,通过开展“回头看”、常态化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坚持结果导向

在推进标本兼治中增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三不”不仅是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适用于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有效纠正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将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结合,着力深化标本兼治,全面增强治理效能。

  2020年起,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行6个监督检查室统筹联系10个县(市、区)和24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健全完善县级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与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实现协调互补,提升监督办案效能。

  一个上下同频共振、左右协同发力,统筹横向到边、监督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至此形成,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量和工作机制得到切实强化。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持边整治、边提升,边查处、边整改,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项检查、约谈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地方和职能部门以案促改、整章建制,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对我的触动太深了,这些案中人很多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或者熟人。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我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决不做案中事,决不成案中人...” 一名干部在观看完市纪委监委摄制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后,这样表达自己的观后感。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通过通报群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案件警示录和涉案人员忏悔录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耻知止、慎微慎行,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惩治高压态势始终保持、以案促改促治全程跟进、反面典型案例同步警示,通过‘三不’一体推进增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切实保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让人民群众能够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于立辉表示。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微”在基层,“危”在民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日积月累之功终成水到渠成之效。

  为有愚公移山志,誓教沃野满清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坚决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彰显纪检监察机关忠诚于党、一心为民的政治本色。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008个,处理86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