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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要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聚餐、搞大吃大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者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茶、粽子礼盒等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要把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从“关键少数”严起、从领导干部严起,从严处理、重拳惩治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查快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电话举报:拨打0455—12388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反映相关问题。

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126号,邮编:152000。

网络举报:登录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反映问题。(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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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