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中共绥化市纪委机关、绥化市监察委员会、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林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整治林草领域突出问题,中共绥化市纪委机关、绥化市监察委员会、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林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集中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加大“森林督查”“清风”“绿盾”等专项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毁坏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毁草开垦、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挖土、采砂等破坏草原行为;破坏、侵占湿地资源行为;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行为;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等。

(二)严厉打击林草领域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地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行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林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挖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森工企业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乱拍板乱决策问题;党员、公职人员在林草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在资金使用、补贴发放等方面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行政许可等方面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集中整治期间,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林草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权和检举控告权,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12388

2.邮信地址: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126号)

3.来访地址: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126号)

(二)公安机关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110

2.邮信地址:绥化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3.来访地址:绥化市公安局信访接待中心(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三)林业和草原部门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2855088

2.邮信地址: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科

3.来访地址: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284号)

中共绥化市纪委机关         

绥化市监察委员会          

绥化市公安局            

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0日